
关于举办市卫生计生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上岗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市级卫生计生委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第六款“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的规定,市卫生计生委委托有培训资质的“上海纺织工业职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办市卫生计生委单位相关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培训班。
各卫生计生委单位也可自行至其他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完成安全合格证书培训考试,持证上岗。请各区卫生计生委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具体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市级卫生计生委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2、市级卫生计生委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后勤或保卫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
3、区级卫生计生委单位相关人员,请各区卫生计生委根据所属单位实际情况通知所属卫生计生委单位。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
1、培训报到:10月25日上午8点30。
2、培训时间:10月25日、26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3、培训安排:
10月25日上午:新特种设备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用电安全、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安全;
10月25日下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概述;安全检查、工伤保险、安全评估;
10月26日上午: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防火防爆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
10月26日下午:职业危害预防与管理、有限空间;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统计分析。
三、培训、考试地点
报到培训地点:上海纺织工业职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长寿路652号)。
交通:7号线、13号线至长寿路站,以及13路、36路、63路、105路等公交车。
考试安排:培训结束后一周左右。
上机考点:万航渡路731号。
考试:按照培训中下发的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非培训日)进行考试,考试请带好身份证。
四、报名须知
1、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请于10月18日(周四)前,将报名登记表反馈至市卫生系统后勤管理协会(北京西路1477号607室,邮编:200040,传真:64045928邮箱:houqinxiehui@163.com)。
2、开班当天10月25日请培训人员带好2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培训费。
3、培训费:每人450元(学费、书费、考费、餐费等)。
4、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联系人:
毛洁静 18721842805 丁月琴 13761044268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卫生系统后勤管理协会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