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医院单位重点安保人防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市级医院、各区属二级以上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重点医院单位安保人员维护良好诊疗秩序,防范、处置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护卫计医[2017]70号)工作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与市公安局于2018年上半年联合开展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保安队伍开展重点安保人防(医院)专项能力培训,此次培训工作承办单位为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和上海市卫生后勤管理协会。现将相关培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范围
本市三级和二级医院中,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医院的特保、担任安保管理职务岗位和治安管理岗位的保安员,在此基础上推进全市各级医院安保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二、培训内容与课时计划
1、培训内容
医院保卫培训内容设计,突出行业性、专业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等特点,紧密贴近医院保卫工作实际。培训内容包含医院保卫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内容结构实行1+X的结构,其中“1”是治安重点单位保卫业务中共性特征的培训内容(观察、识别、控制、现场保护、常见案事件处置、体能、防卫等);“X”为具有医院行业个性化特征的操作技能训练。
2、培训单元
培训单元1:基本技能
1.1观察技能,1.2识别技能
1.3查问技能,1.4现场保护技能
培训单元2:专项技能
2.1医院保卫常用专项技能
2.2医院暴恐事件应急处置专项技能
2.3医警联动技能
培训单元3:体能与防卫
3.1 队列,3.2应用体能
3.3防卫技能,3.4保安装备应用技能
3、课时计划
医院保卫培训总课时为80课时。培训采用教师授课、课堂示范、学员分组训练和课外岗位实习等方式,培训过程中强调突出医院保卫专项技能操作环节。

三、报名流程
1、建立医院保安员信息数据库
请各相关医院保卫部门统计本单位符合培训范围条件的全部安保人员信息,填写《医院保安员参训信息汇总表》(附表1),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此次培训工作的承办单位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邮箱,汇总形成医院保安员培训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此次培训工作。
请各区卫生计生委通知所属二级以上医院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64072413
邮箱:734256870@qq.com。
2、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人数确定
培训报名采取单位集中报名的方式。培训中心依据保安员数据库信息,制定每月开班计划。为便于培训单位尽早作好安排,缓解人员培训对日常安保工作的影响,培训中心将提前一个月向医院保卫部门(或联系人)发布开班计划。各单位可依照每期不低于培训范围总数5%的比例报名参加培训,直至最后全部人员完成培训。
(2)递交《参训名单表》
医院培训联系人依照《参训学员统计表》(附表2)要求,将报名学员能否享受补贴、指纹是否录入、是否已取得保安员证、是否参加过“保安人防”、“重点安保人防(学校)”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等相关信息,统计并递交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在收到参训名单后,做好学员政审、指纹录入、补贴资格确认、保安员上岗证补培训和办理IC卡等培训前相关准备工作。
3、缴费
医院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依照市人社局2017年公布的执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政府补贴费标准为1060元/人。若2018年培训费用有调整,按新公布标准执行。
培训收费分以下几种情况:
(1)凡符合享受政府培训补贴条件且考试合格的学员,单位无需缴纳培训与鉴定费用(请各单位如实填写表1关于缴金部分)。
(2)凡不符合享受政府培训补贴条件的学员,单位需依照上述补贴标准缴纳培训与鉴定费用。
(3)考试不合格学员,有一次补考机会,另付补考鉴定费75元。放弃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应按本条款第2款执行。
(4)尚未取得国家保安员上岗证书的,还须参加国家保安员上岗证考试,另需支付110元考务费。
培训中心收取培训费后,开具上海市统一发票。
4、发放开学通知
培训中心负责通知开班日期、办班地点以及培训相关事项。医院培训项目培训采用集中脱产的形式,学员走读不安排住宿,培训中心在开学通知中会提示培训地点附近的交通线路参考。培训课程表在学员报到时发放。
四、组织鉴定
医院保卫培训项目的鉴定,参照已实施的<重点保安人防(学校)>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模式执行。在完成培训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上海市第43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实施。
(一)鉴定方式
医院保卫培训项目评价采用考核方式,由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题采用题库随机抽题笔试的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鉴定不及格者可进行补考。
(二)考核方案
1.理论知识考试方案(考试时间90分钟)

2.操作技能考核方案

五、其他相关通知事项
1、请各相关医院保卫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此次培训工作的联络,积极组织生源,提供学员信息,组织单位保安员集中报名,依照开班计划做好学员参训安排工作。督促相关保安公司,制定培训激励措施,为不能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学员支付培训费用,创造条件支持更多保安员参加培训;督促相关保安公司配合培训中心的组织工作,齐抓培训出勤率、鉴定出考率、考试合格率。确保此次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2、培训组织工作采取先易后难的顺序,先期培训全部符合培训条件的学员,然后再向其他培训学员有序推进,具体根据培训中心统一计划安排。
3、各区公安分局内保科负责联络此次医院安保培训项目的实施,请各相关医院积极配合各区公安分局内保科,通报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
通知和表格电子版可从shwsaqsc@qq.com邮箱(“上海卫生安全生产”拼音缩写)下载,
登陆密码shwsaqsc。
联系人及电话:
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64072413
上报信息邮箱:734256870@qq.com。
市卫生计生委财务处,
吴晔伟,23117783,18918887071。
市卫生后勤管理协会,
史金福,64045928。
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卫生后勤管理协会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