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医疗机构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沪卫后协〔2023〕10号
关于征求《医疗机构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由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牵头起草的《医疗机构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卫生系统后勤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25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上海市卫生系统后勤管理协会团体标准部。
联 系 人:沈惠民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607室
联系电话:021-64045928
电子邮箱:houqinxiehui@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系统后勤管理协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1.《医疗机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